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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繳交學期成績截止時間】、【學生學期成績複查申請時間】及【教師提出更正成績時間】,敬請留意。

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繳交學期成績截止時間】、【學生學期成績複查申請時間】及【教師提出更正成績時間】如下:

  • 教師學期成績輸入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06月25日(三)下午5點止
  • 學生提出複查學期成績時間:114年06月26、27、30日共三天。學生學期成績複查申請書如附檔。
  • 教師提出更正成績時間:114年06月26、27、30日共三天。成績更正申請書如附檔。
  • 學則第十七條:學生各項成績,經任課教師交註課組後,即不得更改。若因任課教師之失誤而須修正者,得經該教師檢具相關證明會同系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由教務長召集教務會議決定之。學生對於學期成績有疑義時,應於學校成績公布後三個工作日內向授課教師或開課單位提出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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